首创“一站式”海事商事法律服务平台,优化自贸试验区法治营商环境——诉调对接创新实践案例(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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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2-2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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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十大创新实践案例”展示栏目推出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舟山市贸促会的案例:首创“一站式”海事商事法律服务平台,优化自贸试验区法治营商环境。 近年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舟山市贸促会聚焦构建事前防控—事中指导—事后化解的“一站式”国际海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在规则制定、运营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落实商事纠纷化解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国际海事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为推动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今年,舟山市深化海事商事法律服务工作入选省“一号开放工程”最佳实践案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实体运作,构建内畅外联的平台体系。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出台《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自贸试验区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自贸试验区“一站式”海事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于2023年10月在舟山揭牌。 舟山浙江自贸试验区“一站式”海事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揭牌 二是健全组织保障。建立由贸促会、自贸区综合协调局、法院、司法、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等为成员单位的联席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推进资源整合。目前,调解中心、海损理算办事处、市中院“共享法庭”服务点等已入驻,舟山仲裁委等机构入驻正在沟通中,逐步推动形成全链条、一体化的服务体系。 “一站式”服务中心大厅 (二)强化机制建设,构建高效统筹的工作机制。 一是综合受理统一办。入驻单位明确各自工作人员,会同相关调解员、仲裁员,对有关海事商事法律咨询、来访和诉求,实行“统一受理、统一研判、统一交办、统一反馈”。 二是争端化解联动。深化与中国海仲、市中院、舟山仲裁委合作,实现海商事调解案件咨询、申请、预约、调解、司法确认“五位一体”服务。 舟山市贸促会与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三是案件研判多方议。建立“3+X”会商研判机制,即:统筹运用调解、仲裁、诉讼三种纠纷解决手段,融入商协会、高校、律所等社会资源,推动纠纷快速有效化解。 浙江自贸试验区海事商事调解中心 (三)强化制度创新,构建富有特色的舟山样板。 一是推动非诉规则创新。制定发布《中国(浙江)自贸区海事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等全国或全省首创规则,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实践。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发布 二是探索海事法律制度供给。编印《“一站式”海事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印发《关于建立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舟山海事商事法律服务补贴方案(试行)》等规范性文件。 “一站式”海事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三是深化行业发展研究。开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则研究》《舟山江海联运海事法律课题研究》等课题研究,为浙江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贸促智慧”。 二、主要成效 (一)有效提升了海事法律服务效率与质量。浙江自贸试验区“一站式”海事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自揭牌以来,累计办理海事商事案件160多件,涉案金额近3亿元,提供法律咨询超1600次。 (二)进一步增强了舟山自贸区法治软实力。从推动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计量争议仲裁中心在舟山设立,再到全国首个自贸试验区(海事商事)调解中心在舟山挂牌,舟山片区搭建起较为完善的海商事争端解决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为我国海事商事争端多元化解决机制提供了“舟山样板”。舟山片区围绕海商事司法与调解、仲裁等,在工作体系、制度建设、品牌打造等方面形成舟山“范本”,有力推动了海事商事司法资源与调解的深度融合,为全省乃至全国沿海地区探索海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提供法治化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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